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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磅】余电上网超过50%,电费不结算!已开工但无法在‌5月1日前并网‌的项目,必须停工!
2025-03-26 来源: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

日前,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《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对湖北的分布式光伏并网、备案细则进行调整。

五大要点影响分析!

一、紧急叫停!这些项目必须停工

所有在‌2025年1月17日前备案但未开工‌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(采用“全额上网”或“余电上网”模式),即日起一律不得开工!已开工但无法在‌2025年5月1日前并网‌的项目,必须停工调整方案。5月1日后并网的项目,必须按新规调整上网方式和结算比例‌。

二、余电上网不能超过50%

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如果选择“自发自用+余电上网”模式,‌每年上网电量不能超过总发电量的50%‌。超出的部分,电网公司可拒绝结算!未结算电量可申请次年补发,但会占用当年的可上网额度‌。

三、地面光伏一律按集中式管理

农业大棚、鱼塘、荒山等地面光伏项目,无论规模大小,全部按集中式电站管理,必须‌纳入全省年度新能源开发方案‌才能建设。想用“化整为零”拆分项目的套路行不通了‌。

四、合并备案规则

允许两类项目打包备案:

1“光储充”一体化项目

2 ‌同一投资主体、同一区域‌的非自然人户用光伏(需提供每个子项目的具体清单)

注意!并网验收时若发现设备发票与备案主体不符,必须重新备案‌。

五、大型工商业项目可转集中式

已建成的大型工商业光伏项目,若用电负荷发生重大变化,可向省能源局申请转为集中式电站。需提交接网调整方案,通过电网消纳审核后才能变更备案‌。

现在属于征求意见阶段,湖北的开发商,投资方,epc,有意见抓紧提啊,3月31日截止,抓紧了。



源文件具体见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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