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国内服务 政策咨询

国内服务

最高奖励200万!光明区重大技术装备首台(套)申报开启!
2025-07-01 来源: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

光明区的制造业大佬们注意啦!

2024年重大技术装备首台(套)

推广应用奖励项目正式启动!

政府直接发“红包”

最高200万奖励

这波红利不薅真的亏大了!

赶紧收好这份超全申报攻略!



PART.01

支持对象与标准



(一)首台(套)产品销售项目

支持对象:2024年生产出符合国家、省、市级以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产品的企业 。注意啦,首台(套)产品指同品种、同技术规格参数、同批签订合同且同批生产的首批次前三台装备产品哦! 

支持方式及标准:采用事后资助,按产品认定后一年内实际销售额的10%给予奖励,单家企业最高能拿200万元!不过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总量控制。销售额认定需提供销售合同、销售发票、银行到账凭证、用户收货凭证,且到款额占总售价60%(含)以上才行 。 

(二)首台(套)产品采购项目

支持对象:购买上述符合条件首台(套)产品的采购方 。 

支持方式及标准:同样事后资助,按首年度实际采购额的10%奖励,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 。采购额认定需有采购合同、发票、银行付款单、收货凭证,付款额占采购总价60%(含)以上。





PART.02

申报基础条件



1.合法经营:在光明区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,老老实实开展经营活动。 

2.财务规范:有健全财务制度,如实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,提交的经营指标数据要和报给统计部门的一致。 

3.诚信为本:坚决不触碰失信惩戒红线,做遵纪守法好企业。 

4.政策相符:申报项目要契合国家、省、市、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。 

5.其他要求:满足相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报指南的其他条件。





PART.03

专项申报条件



(一)首台(套)产品销售项目

1.申报单位得是光明区内合法经营的工业企业,且装备产品生产地在光明区。 

2.申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、省、市级以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。 

3.产品涉及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,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资格。 

4.与采购方是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且无关联关系;申报多个项目时,核心发明专利不能重复使用。 

(二)首台(套)产品采购项目

1.采购的产品要满足销售项目的所有条件。 

2.与销售方属于上下游产业链企业,且不存在关联关系。





PART.04

申请材料


(一)基础申请材料

1.《光明区2024年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奖励项目申请表》(附表)。 

2.营业执照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都要加盖公章)。 

3.在深圳信用网打印的完整版信用报告(报告日期需在网上受理时间开始之后)。 

4.近两年财务报告或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(需企业法人签字) 。 

5.近两年纳税证明(在税务申报系统下载)。 

6.产品彩色照片一张。 

(二)专项申请材料

1.申报首台(套)产品销售项目

• 产品符合相关目录的证明材料 。 

• 产品认定后一年内的销售合同复印件(合同要含主要技术参数,外文合同需翻译)。 

•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银行到账凭证复印件(小规模纳税人可用普通发票,发票名称要与申报产品一致,外文需翻译)。 

• 用户收货凭证、竣工验收报告、产品安装调试或使用照片等。 

• 发明专利相关说明及证书复印件(涉及转让需提供变更申报书、转让合同)。 

• 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(需加盖资质标识,含全部技术参数检测结果,外文需翻译)。 

• 与采购方的非关联证明。 

• 特殊行业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资质证明。 

• 其他必要情况说明。 

2.申报首台(套)产品采购项目

• 采购合同复印件(要求同销售合同)。 

•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(要求同销售项目发票)。 

• 与销售方的非关联证明。 

• 用户收货凭证、竣工验收报告、产品安装调试或使用照片等。 

• 其他必要情况说明 。 

电子材料:申请表在线填报,其他材料上传 PDF 至 “深圳财企通 - 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”(https://cqt.szfb.sz.gov.cn)。 

纸质材料:电子审核通过后,在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材料,盖章、装订成册。





PART.05

申报受理



• 受理机关: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。 

• 受理时间: 

◦ 网络填报:2025年7月3日9时-7月9日18时(非工作日也能申报,截止后不再受理新申请,退回修改的要在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重新提交初审 )。 

◦ 纸质材料:2025年7月3日9时-7月11日18时(工作日,初审通过后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才算完成申请 )。 

• 申报平台:深圳财企通-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(https://cqt.szfb.sz.gov.cn)。 

• 纸质材料地点: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3 楼326A室。


获取更多行业资讯,敬请关注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公众号和协会官方网站!


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秘书处咨询电话18675559631(微信同号)


Copyright ©2025 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  备案号:粤ICP备202578945号